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实施日照市城市管理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也是省内设区市首部城市管理综合性法规。自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市委刘星泰书记关于“从是10月份《条例》生效开始,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度、铺天盖地执法,严执法、全覆盖,使《条例》实施起好步、有刚性”批示要求,坚持普法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采取多种工作举措,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取的了初步实效。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局共查处相关案件11起。目前,已执行罚款总额达元。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1、查处撒漏污染行为。10月9日,执法人员在巡查至大连路与郑州路交叉口时,查获一辆未采取有效的捆绑、密闭措施,造成涂料撒漏、污染路面。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勘验,并立案调查。该案当事人违反了《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履行罚款。

案例2、查处乱设摊点行为。10月17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北京路车辆段附近有人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执法人员随即向前出示执法证件,并要求当事人责令立即清理。但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经营工具进行了证据保全,并立案调查。该案当事人违反了《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履行罚款。

案例3、查处乱喷涂小广告行为。10月23日,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日钢生活区内喷涂小广告,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在确认当事人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小广告喷涂物品一宗。该案当事人违反了《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清理乱喷涂的小广告。当事人已当场对喷涂广告进行了清理。

案例4、查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10月23日,执法人员在巡查至北京路北李社区段时,发现北京两侧有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经查,为荣安广告设置的户外道旗广告,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进行清理,当事人拒绝执行。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并立案调查。该案当事人违反了《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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