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年度开展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申报
(一)申报对象:参加孟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重症慢性病需要鉴定人员(欠费单位未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的人员除外)
(二)申报时间:年5月11日—5月26日
(三)申报地点: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职工医保6号窗口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年孟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并加盖单位公章;灵活就业人员、破产单位退休人员到医保大厅6号窗口领取。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近三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以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为准,若提供的为非红色印章复印件,但在医保结算系统中查询到该次住院记录的,其复印病历可以采用)、确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应是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以及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
3、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二、到期审核
(一)审核对象:享受城镇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到期人员
(二)审核时间:年6月1日--6月30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一年一审)
(三)审核地点: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职工医保6号窗口
(四)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孟州市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就诊证(未办理此证人员需携带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三、就诊证领取及待遇享受
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合格人员,于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到医保大厅6号窗口领取孟州市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就诊证,待遇享受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
四、申报病种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包括29个病种: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不含非小细胞肺癌)
2.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含透析)
3.异体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
4.高血压III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5.糖尿病(不含I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6.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7.肝硬化
8.帕金森氏病
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0.类风湿性关节炎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重症肌无力
13.精神分裂症
14.股骨头坏死
15.硬皮病
16.丙型病毒性肝炎
17.支架术后
18.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19.干燥综合征
20.冠心病(非隐匿性)
21.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不含耐多药肺结核)
22.强直性脊柱炎
2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4.癫痫病
25.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26.分裂情感性障碍
27.持久的妄想性障碍
28.双相(情感)障碍
29.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本单位门诊重症慢性病人员的通知申报工作,同时做好组织管理服务,避免遗漏和盲目申报。所有申请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人或家属,按照时间要求到医保服务大厅职工医保6号窗口递交申报资料,《鉴定申请表》内容要填写清楚,不得缺项、涂改,否则不予鉴定。医疗保障局将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对参保患者递交的病历等资料进行审核鉴定,鉴定合格人员办理孟州市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就诊证。
(二)糖尿病、高血压、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互为并发症的,且多个符合认定病种中存在交叉,治疗中存在交叉的,只认定一个病种。
(三)鉴定为支架术后的慢性病患者,享受慢性病待遇有效期为一年,享受待遇满一年的,如患有其他重症慢性病规定病种的,可重新参加每年度的鉴定。
(四)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支架术后、肺结核以及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需提供当年度相关疾病住院病历,可随时申请鉴定。其他病种原则上每年组织鉴定一次。
申报鉴定及审核中的具体事宜,请与孟州市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职工医保窗口联系。
联系-
附:孟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孟州市医疗保障局
年5月7日
来源:孟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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