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年下半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

年下半年禹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开始了!一起来看看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的鉴定流程和相关政策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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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

9月16日—9月29日,共14天时间,期间不再分乡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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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地点

本次体检鉴定地点依然确定医院(肺结核病人,由禹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申报鉴定);

市城乡居民医保办确定统一鉴定的时间和体检鉴定地点,通过申报渠道通知到申报人,申报人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鉴定,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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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参保居民根据乡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出具的诊断,所患疾病为相应门诊慢性病病种,且病情符合《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所列病种条件和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门诊慢性病,每人限申报1—2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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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1.集中申报及要求

参保居民申报慢性病时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近半年内相关病历复印件和检查资料(医院的住院病历为准)到二院填写《禹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申请认定表》,然后再按要求进行申请鉴定;对于常年卧病在床的病人,可由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协助办理。根据鉴定需要,体检时需做检查的,申报人员应予配合,当天检查结果作为鉴定的主要依据,体检时所需费用由个人负责。门诊慢性病的鉴定标准按照《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执行。对于原办理有慢性病卡在年9月30日到期的,需持原《门诊慢性病就医卡》复印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市二院填写《禹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复审延期认定表》进行重新申报,市二院汇总后报市城乡居民医保办,医保办审核批准后,制作新《门诊慢性病就医卡》逐级发放到本人。2.随时申报及要求参保居民经确诊患恶性肿瘤、丙型肝炎及器官、骨、骨髓器官移植后、精神病,首次申报门诊慢性病时需携带本人首次确诊病历、相关化验单与检查报告单,手术病人需携带手术治疗病历复印件。根据鉴定需要,体检时需做检查的,申报人员应予配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慢性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精神病患者实行按月申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审批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由乡镇卫生院协助其做好体检认定、申报和发卡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交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在管证明后,可直接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不得要求患者出具住院病历等其他附加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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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病种(共23种)

序号病种序号病种1器官移植1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2恶性肿瘤14类风湿性关节炎(RA)3糖尿病并发症15强直性脊柱炎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6系统性红斑狼疮5肝硬化17慢性阻塞性肺气肿6心衰18丙型肝炎7高血压(II期及以上)19冠心病(非隐匿型)8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除外)20肺心病9精神病21癫痫病10脑性瘫痪(限6岁前)22肾功能不全11心脏搭桥术后23重症肌无力12心脑血管支架术后

门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不设起付线,不分段计算,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外地购药,个人负担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

城乡居民医保23种门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按病种、按月设置支付限额的办法管理,超出当月支付限额的医药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达不到当月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支付限额按月结算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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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情形

1.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门诊慢性病费用支付范围的用药及诊疗项目发生的医疗费;

2.超出病种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3.不属于认定病种所发生的医疗费;4.未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在非门诊慢性病定点单位发生的医疗费;5.超过正常剂量、用量的药品费;6.住院期间在门诊发生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7.传抄方、秘方所发生的医疗费。8.其他按医疗保险规定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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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宣传工作,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引导参保居民及时申报,按期进行体检鉴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就医卡》按期发放到位,及时享受相关待遇。逾期没有提出申请复审延期的参保居民,不再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因病情需继续治疗的参保居民,应在下次集中申报时申请复审延期。

2.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费用与支付的住院费用、重特大疾病费用合并计算,超过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可通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途径解决。

3.门诊慢性病人员在暂不具备即时结算的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或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外地就医购药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按季度凭就医收费专用票据及相应处方通过门诊慢性病申报渠道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4.外出探亲或务工的门诊慢性病人员,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根据外出时间可适当放宽药品限量;外出期间需在异地购药时,须报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对确因病情需要,本地无销售的药品,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可到外地购药。

城乡居民医保-

来源:禹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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