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项目推荐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成科字〔〕号)和《成都市科技项目评估工作规程》(成科计〔〕3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委托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评估机构,组织开展年第一次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对部分市级科技项目的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年获得市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且在执行期内的科技项目(名单见附件1),包括:
(一)年科技惠民应用示范项目和科技惠民技术研发项目;
(二)年科技惠民应用示范项目、科技惠民技术研发项目、农业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和农业技术研发项目;
(三)年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科技惠民应用示范项目和农业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
二、主要内容
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书,重点检查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计划进度完成情况、技术和成果等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和社会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三、检查方式
重大项目原则上采取材料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重点、一般项目以材料评估为主,根据需要随机抽查开展实地评估的检查方式。
四、材料填报时间
年3月1日—3月26日。
五、报送材料
(一)成都市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二)相关附件按照《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中“附件信息”的要求提供,其中: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供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
六、报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