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
关于开展年上半年门诊特殊疾病
申报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居民: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廊政办[]77号)和《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廊人社规[]1号)文件规定,现将安次区年上半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覆盖人群范围
年度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原新农合),患有符合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要求的疾病,可到安次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办理申请、鉴定(可一次申报多个病种)。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尿毒症、血友病、癌症及恶性血液病、重症精神病(两次以上住院治疗)、肝硬化、器官移植(心脏、肝、肾及血液病骨髓或干细胞移植)术后需抗排斥免疫治疗的、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因风心病、扩心病、肺心病导致的)、高血压病伴有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慢性肝炎活动期、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贫血性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精神障碍、慢性肾脏病、帕金森病、癫痫、活动性结核、小儿脑瘫。
二、申报日期及待遇享受
申报日期为:年5月2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门诊特殊疾病中尿毒症、血友病、癌症及恶性血液病、器官移植术后需抗排斥免疫治疗的随时申报、鉴定,自申报之日起享受待遇;其他病种每半年申报、鉴定一次,自发证之日起享受待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门诊大病、门诊其它特殊疾病可以随时申报、鉴定,自发证之日起享受待遇。
三、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流程
(一)准备鉴定资料
参保患者根据不同的申报病种,准备相关鉴定所需资料。
1、参保患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户口本复印件);
2、初次办理申请鉴定的参保居民需提供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请在照片背后署名用于制作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
3、增加病种申请的参保居民提供“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1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4、近期所申报疾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要求必须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未住院的准备门诊病历及相关理化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为原件,仅限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且有主治医师的签字,内含诊断所申报疾病的相关理化检查报告单该报告中有医师签字);
6、能够明确诊断的相关理化检查(化验、影像等)报告单、病理诊断报告(限癌症);
7、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申报鉴定资料
参保居民携带准备的鉴定资料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进行申报,如实填写《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疾病申请鉴定表》。
(三)组织专家鉴定
对初审资料齐全的,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将统一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专家组”专家对提交的资料进行鉴定。
(四)发放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
通过专家组鉴定的,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统一发放“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自发证之日起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料建档封存,如有其它用处请提前进行复印,提交材料后不再退还。
(二)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就诊,就诊时需要出示门特疾病专用证,告知接诊医生具有门特疾病资格,在医院直接报销;参保人到统筹区外就诊,须在医院办理外检外购审批手续并经我单位备案后就诊方可报销。
(三)门诊特殊疾病各病种费用报销范围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病种目录执行,详细信息您可治愈白癜风偏方白癜风治疗最好医院电话